卢海英审批服务92016-03-19T03:28:00Z2016-03-21T08:05:00Z2017-07-12T08:56:24Z4016773862fsxzfw32945302052-10.8.0.6058佛山市行政审批标准 (事项编码:GM14A635)建设档案竣工核验办事指南365博彩备用网 2017-65发布 201765实施 一、受理范围1.具备建设档案竣工核验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有关建设档案核验的法律、法规;2)建设工程已核实符合规划条件;3)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4)送交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二、设立依据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条;2.《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的通知》 一;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六条;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 50328-2014;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第十七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七条;7.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的通知》 一、二; 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地市级或以上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部门 。1.权责划分(市)市向区委托管理,由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事权委托各区办理。 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的通知》设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设立依据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的通知》二、一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送交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2)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 3)建设工程已核实符合规划条件 4)符合有关建设档案核验的法律、法规。2.不予许可的情形: 无。 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建筑工程建设档案骏工核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电子文件1.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2.归档文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归档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2.2 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2.3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不宜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2.4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2.5 归档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6 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册、盒)。 1 0纸质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内容)1.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2.归档文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归档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2.2 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2.3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不宜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2.4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2.5 归档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6 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册、盒)。 1 0纸质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送件登记表、移交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在空白处打印或填写,并签字、盖章、填写日期。 1 0纸质 建设工程档案原件确认工作指引按表格要求在空白处填写,并签字、盖章、填写日期。 2 0纸质 表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桥、管线、轨道)建设档案骏工核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电子文件1.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2.归档文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归档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2.2 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2.3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不宜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2.4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2.5 归档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6 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册、盒)。 1 0纸质+电子版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内容)1.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2.归档文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归档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2.2 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2.3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不宜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2.4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2.5 归档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6 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册、盒)。 1 0纸质+电子版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预验送件登记表、移交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在空白处打印或填写,并签字、盖章、填写日期。 2 0纸质 建设工程档案原件确认工作指引按表格要求在空白处填写,并签字、盖章、填写日期。 2 0纸质 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0个工作日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受理申请之日起预验和核验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即共40个工作日),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核发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验收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不含电子核算、批前公示、听证特殊审查时间)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不含电子核算、批前公示、听证特殊审查时间) 七、审批收费不收费。 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高明区地理信息中心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档案竣工核验窗口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档案竣工核验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88621151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区内可乘坐522、535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乘坐501、502、 503、504、505、 506路至三洲下沉立交东站,过马路(南向)后直走500米即到2.网上办理网址http://wssp.fsxzfw.gov.cn/login.jspx 。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7-88231918;0757-12345(12345热线); 网上查询: http://wz.foshan.gov.cn/ ;http://12345.foshan.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7-88629181;0757-12345(12345投诉热线);0757-88620808; 网址:http://www.foshan.gov.cn/hdjl/xzts/wyts/;http://wz.gaoming.gov.cn/。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荷城文汇路6号1座1楼 邮编:528500;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邮编:528500。0757-88668210。 行政诉讼: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 邮编:528000,0757-226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