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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纪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6-02-01

 

高明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工作信息

 

【2016】 第3期

 

区纪委派驻第九(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纪检组 2016129

 

 

高明区纪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城市重建和项目

代建中心开展巡察工作

 

1月27日上午,高明区纪委第四巡察组在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区纪委第四巡察组全体组员及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黄友谊组长首先明确了本次巡察的对象、内容、方法及相关的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坚持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三是互相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做好对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的巡察工作。黄组长还代表巡察组就巡察期间必须遵守的巡察纪律向巡察对象进行了明确表态。巡察组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察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有关会议和谈话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严肃对待,认真分析研究,为区纪委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巡察对象;坚持党的

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倾听干部职工的反映,掌握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严格遵守《巡视工作人员守则》和对巡视人员的要求,公道正派、尽职尽责,清正廉洁,注重自身形象。坚持把区委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虚心向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的广大干部职工学

习,从中汲取营养,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纪律,在巡察期间,不搞迎来送往,不邀请参加与巡察工作无关的公务活动等。在这方面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并随时对巡察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配合我们切实把工作做好。

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主任符和雄同志对本次巡察作了表态性发言,并就全体干部职工如何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要求全体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巡

察组的要求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区纪委第四巡察组的检查指导。二是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巡察。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实

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巡察组能全面掌握本单位的真实情况。三是认真整改,全面推进工作。要求全体人员要虚心接受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整改彻底;要通过接受巡察,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报:  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区纪委班子成员

抄送:区纪委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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