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选房公告
为切实做好公租房配租工作,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分配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现将高明区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7年2月16日上午9:30(9点报到完毕)。
二、地点: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一区五楼会议室(地址:竹园路68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场查验。
2、若申请人因故未能亲自到现场选房的,可以办理选房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为选房;被委托人必须带备委托书(委托人、被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的格式内容可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下载或到申请人所属居委会索取。
3、申请人凭身份证及选房结果确认书于2017年2月17日至3月17日前到区沧江物业管理公司(地址:荷城街道莲花路莲花巷16号之6首层,联系电话:88829123)办理租赁手续,逾期不办理视同放弃配租资格,两年内不能再申请公租房。
四、业务咨询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咨询电话:88635873。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7年第一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配租对象人员表;
2、2017年第一批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配租房源表;
3、委托书。
佛山市高明区保障性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